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公告(2025-JQ45-G1001)
我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程,经上级批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总承包单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1.1工程项目名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程。
1.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1.3建设内容:对变电所、体能训练中心、幼儿园3栋单体及室外消防系统设施进行消防整治。
1.4建设工期: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抗震、环保、节能要求,通过军队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归档,需符合国家下发的相关规定及标准规范。
二、投标人条件要求2.1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2.2投标人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6月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消防设施工程,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275.47万元及以上业绩。
2.4投标人财务要求: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均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企业成立不满足三个会计年度的,须提供成立以来至今每年的审计报告)。企业经营状况正常,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
2.5投标人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在《军队采购网》监管信息模块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子目中,无在处罚期的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记录。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3.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作为项目经理完成的消防设施工程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275.47万元及以上的全程业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执业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
3.3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配备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必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相关联的、有能力胜任的,可以兼任(最多兼任两项,安全员不可兼任)。
注:按时间叫法不同质检员同质量员。
3.4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1年内(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四、报价方式及评标方法4.1招标控制价:275.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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