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采购上海市残疾人体育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选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上海市残疾人体育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为更好的实现残疾人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行动指引,立足国家十五五时期的整体战略部署,助力上海市残疾人整体发展迈入新的台阶,近期计划开展上海市残疾人体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划编制服务内容
本次规划编制和实施,是深入推进残疾人体育的重要方式,在编制过程中既要立足实际,又要展望未来,统筹谋划,合理布局,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形成1+2+N的上海市残疾人体育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体系。
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计划为2025年5月至11月,分为洽谈部署(5月)、前期研究(5-6月)、实地调研(6-7月)、起草审议《规划》(草案)(8-10月)和修订(11月)五个阶段。
二、服务团队要求
建议配置不少于:团队负责人一名(要求:教授及以上,具有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体育决策咨询或同等经验)、成员三名(要求:副教授及以上,具有参与国家体育总局重点领域研究或同等类型委托咨询项目的经验)。
三、具体预算:
(1)劳务费(按职级标准执行)
专家咨询费(高级):预计1人*5天
团队人员劳务费:预计4人*4天*7个月
(2)差旅费
1)北京、广州等标杆地区调研,按照每次2人、每次3天预算。具体经费使用和标准按《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市内工作交通费(实报实销)
(3)座谈研讨费用(场地租赁、材料、设备租赁等)
预计15人*3次
(4)其他费用
印刷及装订、耗材、快递及其他。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先支付首付50%,服务全部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支付尾款(相关评审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
2、项目承接方的总体需求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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