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QJ-XYR-2024-070
2.项目名称:清涧县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30941.62元
5.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改造儿童浅水区模块式泳池垫层625㎡、成人浅水区模块式泳池垫层 625㎡、安全栏杆 62.5m;安装 304 不锈钢摆闸门2套、55cm*2100cm 换风口2个、3200cm*40cm 换风口18 个;池内除水锈 1520㎡、维修地下室设备8个机组 39 台设备。
6.建设性质:改建
7.计划工期:30日
8.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的建造师;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企业年度报告;
7.供应商、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个人信用报告(复印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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