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建设地点:沈阳化工大学
3、施工范围:教学实验中心及创新创业综合训练中心道路的现状拆除、树木移植,沥青道路、人行道路、边石铺装、雨水管线、坡道及台阶挡墙、台阶等内容。
4、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并取得校内验收报告合格后,提供合同总金额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完成后,中标单位提供剩余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至审定额的97%,其余3%留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质保金:合同价款的3%
7、质保期:2年
8、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9、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1)采购人依据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国家的相关计价规范规定,为供应商提供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根据该工程量清单,参照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
(2)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此单价应包含清单中所列项目的所有施工工艺,此部分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对于清单中未列项目,实际发生的,结算时根据相关清单、定额以及参考施工当月材料价格进行认定。
10、质量标准:合格
11、施工围挡:施工单位需按学校要求在指定范围设立2.4米高围栏,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2、验收:满足图纸要求,达到道路工程合格的施工标准。学校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文档。
13、施工档案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二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14、施工现场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所有施工人员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2)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15、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6、施工水、电费: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
17、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响应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18、违约责任:
(1)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竣工一天,承包人须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
(3)若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违约经济处罚,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
(4)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发包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全额退还发包人所支付的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在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赔偿发包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少于发包人所 遭受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且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9、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2)供应商须确保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工具和传真号码的准确性及在采购期间的通畅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无法收到,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制作标书所需的答疑资料,采购人将以补遗文件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并送达所有供应商。
(3)其他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