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西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6-00004  
   项目名称:铁西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50,000.00  
   最高限价(元):2,6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1、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需具有较高信誉和良好业绩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有全面、丰富的现代化智能建筑管理经验,拥有相应的管理人才,以及精干过硬的专业技术队伍。 
  2、物业管理人员应维持稳定,关键性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换的,须提前报招标人同意。 
  3、物业管理必须始终保持在高水平,派驻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懂规矩,守纪律,重礼节,专业人员需具有较高的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水准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岗位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确保物业各项目运转顺畅、及时到位,各种设施、设备运转良好,不出差错,杜绝事故发生。 
  二、铁西区人民法院物业的基本情况 项目地址坐落于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24乙,占地面积为4961.8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227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共计19层。配套设施有办公室、会议室、法庭、档案室、食堂、浴池、体能训练中心、图书阅览室、中央空调、地下车库、变电所、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收发室及门岗。食堂用餐人数为450人左右。 具体要求如下: 
  1、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确保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运转正常; 
  3、物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合理安排清洁时间; 
  4、会议、接待服务保障有力; 
  5、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要求有应急预案; 
  6、食堂伙食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 
  7、体能训练中心器械维护及时,确保正常使用; 
  8、做好院内的绿化服务各项工作; 
  9、保障各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正常运营; 
  10、楼宇智能化系统、楼宇信息发布系统、楼内各自动控制器巡检、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11、电梯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12、负责招标单位办公桌椅的楼内搬迁、摆放。 
  13、负责对楼内及警用车辆进行消杀、消毒服务; 
  14、完成招标单位指定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15、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服务单位应协助招标单位做好同保修服务机构的沟通、报修和监督落实工作,使保修服务机构及时完成其保修期内的维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时46分至2023年03月07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景星北街24号乙  
   联系方式:   024-8563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集采)  
   地 址:   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505室  
   联系方式:   02425683149  
   邮箱地址:   txjc25683149@163.com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集采)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老师  
   电 话:   0242568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