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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医疗救援训练中心(一期)工程

· 2024-03-21
J0SGX0320240005
【工程编号:J0SGX0320240005】 某部医疗救援训练中心(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某部医疗救援训练中心(一期)工程 已由 /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特征 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2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省(市)北京市辖区市海淀区区(县)
2.3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982平方米, 最高限价:6,285,355.29元。某部医疗救援训练中心(一期)工程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拆除与恢复工程等全部装修改造工程内容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 628.535529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某部医疗救援训练中心(一期)工程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拆除与恢复工程等全部装修改造工程内容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及项目经理备案证明材料(仅外省市来京施工的建筑企业需提供)。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包含合同协议(有效时间内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相关页码中需体现项目名称、合同价及专业类型且需要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在施项目提供合同文件及证明在施相关资料。以上原件用于现场备查,包括未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可证明工程在施的文件原件。 3.3投标人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协议(有效时间内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相关页码中需体现项目名称、合同价及专业类型且需要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在施项目提供合同文件及证明在施相关资料。原件用于现场备查,未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可证明工程在施的文件原件);类似工程是指: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为5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三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并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8)未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9)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10)承诺不分包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12)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需办理进京备案; (13)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具体以军队采购网公告为准。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及项目经理备案证明材料(仅外省市来京施工的建筑企业需提供)。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包含合同协议(有效时间内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相关页码中需体现项目名称、合同价及专业类型且需要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在施项目提供合同文件及证明在施相关资料。以上原件用于现场备查,包括未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可证明工程在施的文件原件。3.3投标人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协议(有效时间内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相关页码中需体现项目名称、合同价及专业类型且需要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在施项目提供合同文件及证明在施相关资料。原件用于现场备查,未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可证明工程在施的文件原件);类似工程是指: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为5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装修工程项目。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三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并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6)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8)未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9)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声明格式自拟);(10)承诺不分包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12)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需办理进京备案;(13)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3-22 9:00:00 2024-3-28 16:00:00 ,在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6层 持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4-10 9:00:00 ,地点为 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媒介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
联 系 人: 刘助理
电 话: 010-66927852
电子邮件:
采购服务机构: 空军采购服务站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7层
联 系 人: 郭忠伟
电 话: 18612110246
电子邮件: jyzx1234g@163.com

2024 年 0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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